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
月 26 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于 2017 年 2 月 6 日下午在成都市高新区吉庆
三路 333 号蜀都中心 2 期 1 栋 3 单元 23 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
事 5 名,实到董事 5 名。公司三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
事长胡革伟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发布的《公
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发布的《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和《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
要》
本报告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发
布的《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和《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内容详见 2018 年 2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的《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
2018-029)。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7 年
度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402,099.37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6,045,857.67 元,2017 年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89,447,957.04 元。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公
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73,093.57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21,189,132.9
元,2017 年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223,562,226.52 元。
鉴于公司 2017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和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议案》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临 2018-030)。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18 年 3 月 5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
项详见 2018 年 2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31)。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