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于2004年3月2日在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7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3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通过200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通过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通过2003年度财务决算及200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03年度公司实现利润14,496,820.51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2,289,487.97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2,207,332.5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490,676.63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9,519,792.77元,可供分配利润为-6,029,116.14元。故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六、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内控制度″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七、通过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方案: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支付其报酬48万元。
八、通过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预案。
九、通过《公司章程》修改预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一)公司名称由″浙江安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相应地公司英文名称由″ZHEJIANG ANPING VENTURE INVESTMENT CO,. LTD″变更为″ZHEJIANG XINHU VENTURE INVESTMENT CO,. LTD″;
(二)在《公司章程》第五章中新增″独立董事″一节;
(三)在《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三节中增加″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的委员会实施细则″内容;
(四)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关联交易″一章。
十、通过″本公司1995年对绍兴物资器材公司提供担保所造成的损失174万元作为会计差错更正″。(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03年5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和解协议公告″)
十一、通过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
1、会议时间:2004年4月9日上午9:0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7楼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内容:
1 审议2003年度董事会报告;
2 审议2003年度监事会报告;
3 审议2003年度财务决算及200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 审议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预案;
6 审议《公司章程》修改预案。
4、会议出席对象:
1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 至2004年4月2日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5、登记办法:
登记手续: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04年4月7日和8日
登记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7楼
邮编:310007
联系电话:0571-87055977、0571-87055979
传真:0571-87055977、0571-87055978
6、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公告所列示事项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号码:
(此委托书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有效)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