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在本次会议期间,第8项董事会换届议案中,曾东江先生未获当选公司董事。
3、本次提交的第8、9项议案审议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时间为:2000年3月26日 10:00(星期四)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 9 号软件园大楼A 座 )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曾东江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2 人,均为截至2009 年 3 月 20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代表股份23,036,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6.19%,无流通股股东参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23,03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 %。
(二)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3,03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 %。
(三)审议通过了《2008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23,03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 %。
(四)审计通过了《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3,03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 %。
(五)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3,03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 %。
(六)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3,03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 %。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3,03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 %。
(八)审计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姓名 职务 获得表决权数(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曾东江 - 6,182,700 26.84%
卢 珊 董事 23,036,000 100.00%
李世界 董事 23,036,000 100.00%
王 宏 董事 23,036,000 100.00%
朱建忠 独立董事 23,036,000 100.00%
张国和 独立董事 23,036,000 100.00%
胡约翰 独立董事 23,036,000 100.00%
根据表决结果,李世界、卢珊、王宏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朱建忠、张国和和胡约翰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东江先生未获当选。公司将尽快提名一名董事候选人,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监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姓名 职务 获得表决权数(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谢海燕 监事 23,036,000 100.00%
周振清 监事 23,036,000 100.00%
根据表决结果,谢海燕和周振清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曹奕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朱建忠先生进行述职,并代理独立董事孙盘兴先生、张国和先生分别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08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对2008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等履行情况进行了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周旭东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