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
塔石化”)通知,因合同纠纷,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
宝塔石化持有本公司股份 5,555,555 股轮候冻结,本次冻结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1.37%。本次被轮候冻结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是否为 轮候冻结股数 轮候日期 冻结期 轮候机关 本次冻结占 性质
名称 第一大 限 其所持股份
股东 比例
宝塔 是 5,555,555 2018-02-02 36 个月 宁夏回族 1.37% 轮候
石化 自治区高 冻结
级人民法
院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宝塔石化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 405,415,924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53.05%,其中:质押股份数为 343,674,592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44.97%;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为 405,415,924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53.05%。
三、本次股份冻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宝塔石化股份冻结事项目前未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宝塔石化正努力妥善解决相关纠纷事宜;对此,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
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控股股东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