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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前锋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07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
          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2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因筹划与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重大事件开始连续停
       牌,并于同日披露了《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与股权分置
       改革有关重大事件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0)。
       根据股改的最新进展,公司于2018年2月1日披露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
       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及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公司申请,公司
       股票于2018年2月1日复牌。
       由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
       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2月1日,按照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要求,公司股票
       从2018年2月2日起再次停牌,直至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
    议案1包括20个子议案,该20个子议案中任一子议案未获通过,本议案
       整体不通过,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将不予实施。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现发布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
   托董事会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
   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 年 2 月 12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世纪城路 198 号成都世纪城国际会议中心
   5 层锦江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2 月 8 日
                          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8 日、2 月 9 日、2 月 12 日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8 日、2 月 9 日、2 月 12 日每个交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采取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
   形式,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有关征集投票的
   具体内容见 2018 年 1 月 23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成都前锋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
   东会议的委托投票征集函》。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
1.01    关于资产置换的议案                                         √
1.02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发行对象的议案                       √
1.03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                 √
    原则的议案
1.04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股份发行数量的议案                   √
1.05    关于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的议案                   √
1.06    关于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的                 √
    议案
1.07       关于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数量的议案                        √
1.08       关于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及金额的议案                          √
1.09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1.10       关于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的议案                    √
1.11       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
1.12       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及重                √
           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1.13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
1.14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1.15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1.16       关于《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17       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              √
           限公司与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之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1.18       关于确认公司本次重组中相关审计、评估、备考审              √
           阅报告的议案
1.19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                √
           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2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                √
           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的议案
2          关于制定《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
           (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3          关于修订《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
           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 1 须逐项审议通过。其中:(1)议案 1.01 至 1.04、议案 1.09、议案
1.15 至 1.20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半数以上通过;(2)议案
1.05 至 1.08、议案 1.13 至 1.14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半数以上通
过;(3)议案 1.10 至 1.12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 1 包括 20 个子议案,该 20 个子议案中任一子议案未获通过,本议案
整体不通过,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将不予实施。
 议案 2、议案 3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
过。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八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八届监事会十七次会议已审议上述议案,详见
   公 司于 2018 年 1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临时公告内容。
   公司八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八届监事会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调整<
   关于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的议案>和<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议案>内容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
   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议案相应内容的议案》两项议案,并据此对公司八届董事
   会二十次会议、八届监事会十七次会议已审议的上述议案进行了相应调整,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临时公告内容。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01 至 1.04,1.09,1.15 至 1.2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四川新泰克数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流通股股东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一)      流通股股东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
       的权利。
   (二)   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三种
       方式中选择一种方式对本次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三)    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四、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
   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
   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
   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
   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公司股东应充分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
   投票、网络投票、征集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
   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二次网络投票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董事会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将在《上海证券报》刊载不少于两次召
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五、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33      S*ST 前锋           2018/2/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六、     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本公司股票已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停牌,2018 年 1 月 23 日公告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将在 2018 年 2 月 1 日前(含当日)完成股东沟通程序并公告沟通
   结果及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复牌,期间为股东沟通时期。
   2、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 2018 年 2 月 1 日前(含当日)公告协商确定的股
   权分置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
   会议,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2 月 1 日,本
   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
   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七、     会议登记方法
 1、 个人股东登记: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
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 法人股东登记: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
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联系方式见本通知第八条)。
 4、 登记时间:2018 年 2 月 7 日 9:30-11:30,13:00-17:00
       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 333 号蜀都中心 2 期 1 栋 3 单元
23 层 2303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八、     其他事项
1、通讯方式:
电话:028-69765187、010-53970788
传真:028-69765187、010-53970029
邮箱:ss600733@126.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 333 号蜀都中心 2 期 1 栋 3 单元 23 层 2303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女士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8 年 2 月 12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
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1.01      关于资产置换的议案
1.02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发行对象的议案
1.03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的议案
1.04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股份发行数量的议案
1.05      关于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的议案
1.06      关于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的议案
1.07      关于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数量的议案
1.08      关于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及金额的议案
1.09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10      关于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的议案
1.11      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1.12      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及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事宜的议案
1.13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1.14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1.15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1.16     关于《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1.17     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北
         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1.18     关于确认公司本次重组中相关审计、评估、备考审阅报告的议
         案
1.19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
         的议案
1.2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2        关于制定《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3        关于修订《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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