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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泵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07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5 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情况公
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1)会议通知发出时间:2018 年 1 月 29 日;
    (2)会议通知发出方式:书面及通讯方式。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18 年 2 月 5 日 10:00;
    (2)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3、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人数 9 人,其中董事许鸿峰、王建忠,独立
董事牟介刚、甘为民、钟永成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1)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敏田先生;
    (2)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召开的合法性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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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已结束,公司将根据《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84.55 万份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予以注销并办理注销手续。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7 日
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发表了相关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新界泵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对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之法律意见书》。
    2、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变更内审部负责人的
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陆莹先生为公司内审部
负责人,全面主持并负责内审部的日常审计管理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变更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6)。
    3、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投
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755 万欧元(折合人民币 5,82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
mertus 253.GmbH 增加投资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7 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7)。
    4、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
                                  2/4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008)。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1、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数的具体用途,包括但
不限于用作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
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2、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回购股份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
括回购的具体股份品种、方式、时间、价格、数量等;
    2)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
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3)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
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上述授权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成
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决定于 2018 年 3 月 1 日 14:00 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 2018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7 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
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09)。
    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指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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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五日
                                   4/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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