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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烯碳: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07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14 年、2015 年、
2016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4.1.1 条、14.1.3 条的规定,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7 月 6 日起暂停上市。
    一、为股票恢复上市公司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及进展情况
    1、继续加强公司现有业务
    公司将加强现有主业的经营,进一步推动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两大战略性新兴产
业,拓展贸易业务,积极开发高毛利率品类,切入贵金属制成品行业;进一步完善公
司各项管理制度及实施流程,加强经营费用、运营成本及财务费用管理;
    2、恢复上市工作
    公司已完成实际控制人和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变更,下一步将通过内外结合的方式,
继续完善公司体系建设,提升公司治理结构,努力做好恢复上市准备工作,并就相关
工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联系部门:证券部
    2、联系电话:024-22903598
    3、联系传真:024-22921377
    4、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沈水路 600-15 甲,三楼
    5、邮编:110016
    三、其他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
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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