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9年3月2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9人,
实到9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审议通过《公司总裁班子2008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及2009年度业绩合同制订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聘用公司2009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罗兵咸
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2009年境内外审计师,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六、审议通过《监事会2008年度工作总结和2009年度工作计划》;
七、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08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地相关
1监管规定;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年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将上述第四、五项议案提交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的同意票数均为9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