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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江股份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07
振江股份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507
                                     二〇一八年二月
振江股份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目录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3
议案一: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制定《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宜的议案》 .......................................................................................................................................... 9
振江股份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现场股东大会
时间:2018 年 2 月 12 日 13 点 30 分
地点:江苏江阴市临港街道江市路 28 号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2 月 12 日
                        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内容(参考)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股东及股东代表到会情况
(三)与会股东讨论、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制定<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宜的议案》
(四)股东提问和发言
(五)会议对以上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和现场投票表决
振江股份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六)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情况,中场休息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七)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八)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出席会议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上签字
(十一)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五、会议其他事项
联系人:袁建军、巫健松
联系电话:0510-86605508
传真:0510-86605508
邮编:214441
振江股份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会议须知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 13: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
会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望全体参会人员遵守执行:
1、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
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2、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及股东
代表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
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3、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有发言意向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报
道时向工作人员登记,由主持人视会议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发言,并安排公司有关
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建议
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4、本次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
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3 项议案。
6、本次大会由 1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监事参加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
监票人公布表决结果。
7、本次大会由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
8、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请将移动电话调至振动档或静音,会场内请勿吸烟。
9、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
音和拍照。
感谢您的配合!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12 日
振江股份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议案一: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
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
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
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
     本激励计划拟向 6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12,563.14 万股的 2.39%。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
计划(草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2018 年 2 月 12 日
   振江股份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议案二:关于制定《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
   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
   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江苏振江新能源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公司层面考核内容
         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示:
                                                                                    可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时间               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解 除 限
安排
                                                                              售比例
                        自授予的股份登记完成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
                  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次解                                   数,公司 2019 年的净利润较
                  日起至授予的股份登记完成                                    50%
除限售                                         2017 年 增 长 比 例 不 低 于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的股份记完成之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
                  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数,公司 2020 年的净利润较
    第二次解
                  起至授予的股份登记完成之 2017 年 增 长 比 例 不 低 于 50%
除限售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50%。
                  易日当日止
         本计划中所指净利润或计算过程中所需使用的净利润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但
   不扣除股权激励摊销的成本费用的净利润。
         2、激励对象所在组织的绩效考核及个人绩效考核内容
         激励对象只有在规定的考核年度内达到公司业绩目标,以及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振江股份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达到 60 分及以上时,才可解除限售对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规定具体如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比例
     60 分及以上(含 60 分)                       100%
     60 分以下(不含 60 分)                       0%
     若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
该期内可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
票,由公司按照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2018 年 2 月 12 日
振江股份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就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宜向董事会授权,授权事项包括: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确认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
予数量,确定标的股票的行权价格和授予价格;
     (2)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权,
并办理授予股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规
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的全部事宜;
     (4)因公司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票数量、行权价格或授
予价格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决定股权激励计划的中止、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
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
权的股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股权激励计划;
     (6)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7)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8)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9)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
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
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
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
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
振江股份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审议。
                                          2018 年 2 月 1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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