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
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1 月 30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4)。
截止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正在论证及完善过程中,公司正在全力推进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工作,待方案确定后尽快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
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将于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首次停牌之日起(含停牌
当日)10 个交易日内公告并申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