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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东华工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东华科技2008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东华科技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原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企改【2001】538 号
文批准,由化学工业部第三设计院(东华工程公司)(现更名为化学工业第三设
计院有限公司)主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21.24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46 号《关于核准东华工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1,680.00 万股,于2007 年7 月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证券
简称“东华科技”,证券代码002140,上市后注册资本为6,701.24 万元。
经200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送股和公积金转增分配方案。
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注册资本为10,721.98 万元。
二、公司内部控制综述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的目标
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2 -
(二)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原则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
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
领域。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
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
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
有效控制。
(三)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公司自设立以来,为保证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公司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工作,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
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等原则,依据企业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等特点,
结合公司业务具体情况,逐步建立了涵盖公司各个业务环节的较为规范的内部控
制体系。
1、治理结构。公司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
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与之相适应的“三会一层”议事规则,明确了决
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合理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保障了
“三会一层”的规范运作。
(1)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确
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
权利。
(2)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管理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
责,确立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
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和投资决策、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委员会,依法
设置了规范的人员结构和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其中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
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控制度的- 3 -
设计及其他事宜等。
董事会设有三名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具备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基本知识
和工作经验,诚信勤勉,踏实尽责,在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与对外担保、发展战略
与决策机制、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解聘等重大事项决策中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
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3)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职务的行为及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及检查,并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经理层负责制定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通过调控和监督各职能部门规
范行使职权,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2、组织机构。公司依据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立了生产专业室、技
术研发、项目管理、施工管理、经营管理、采购管理、综合管理等职能部门,涵
盖了公司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业务和内部管理的全过程。各部门分工明确,依
据《工作手册》各司其职,形成了一个完整健全的组织体系。
3、内部审计。公司设立审计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
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公司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审计负责人由董事会直接聘任或解
聘。审计部独立行使内部监督权,依法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
况、内控执行等情况进行审计,对其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
行评价。
(四)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
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并予以严格执行。主要包括:
1、公司治理制度。公司制定了《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重大投资决策制度》、《内部审计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制度。2008 年,公司依法对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
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基本管理制度,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4 -
2、生产经营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业务环节,公司制订了相应的控制标准
和控制措施,如建立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控制制度,设计和服务控制
制度,工程项目管理控制制度,采购与付款控制制度,销售与收款控制制度等,
涵盖了市场经营、生产计划、项目管理、物资采购、技术研发等整个生产经营过
程,符合工程总承包和勘察设计行业的特点,满足了公司开展主营业务的要求。
3、财务会计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
业财务通则》以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特点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公司财
务管理制度体系,其中包括: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制度、对外投资控制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