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
5日下午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六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2月2日通过邮件、书面及
电话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力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7人(包括独立董
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金额的议案》
公司原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在厦门设立好利来智慧城市科技(厦
门)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注册备案为准),现因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核
准的限制问题,公司拟增加投资1,100万元人民币,即将好利来智慧城市的注册
资本增加至2,10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对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金额的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欧郁雪女士已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为不影响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好利来
战略委员会 杨力 郑倩龄、高延德、朱茂林、韩辉
审计委员会 洪玫 朱茂林、赖伟星
薪酬考核委员会 朱茂林 杨力、韩辉
提名委员会 韩辉 高延德、洪玫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详见《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备查文件:
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拟设立全资子公
司增加投资金额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