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开始时间:2018年2月26日 上午9:00时;结束时间:2018年2月26日 上午11:00时。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2月2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公告编号:2018-006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交审议议案,具体议案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编号为2018-004《利仁科技: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2018-005《利仁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为 2018年2月26日
(三)登记地点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伟电话:13366715886邮箱:wei.l@l-ren.com.cn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表人或代理人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