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通
过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2月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
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
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谢奕、黄羽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
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关
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审核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谢奕、黄羽回避表决。
三、报备文件
1、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