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审核意见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根据《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要
求,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资料,并经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就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
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
持有人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字:
王珂:
黄羽:
谢奕: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