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
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2 月 3 日,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4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14)。
截至 2018 年 2 月 1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
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