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王大庆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 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王大庆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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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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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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