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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09-03-26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516,598,6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32%;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09年3月30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送 1股股份及5元现金,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共安排执行股份对价37,901,837股、现金对价 189,509,186.50 元。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 2006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日期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 2006 年 3 月 21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 公司股票于2006 年3 月22日实施后并复牌。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号 
                               1、减持承诺:美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在股      1、自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 
                               权分置改革完成后24 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      日起,美的集团有限公司未 
                               减持或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部分股         减持或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 
                               票;在前项承诺期期限满后 12 个月内,通     限售股票,履行了其做出的 
                               过交易所出售的限售部分股份的出售价格       减持承诺及延期解除限售的 
                               不低于 8.50 元。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 追加事项。 
                               其卖出所得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公司所         2、根据公司经审计的 2006 
                               有。若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       年度及2007 年度财务报告, 
                               售股份期间有派发红股、转增股本、配股、 公司 2006  年度相对于 2004 
                               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       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为 
                               化,出售价格将按交易所有关派发红股、转      54.6%,高于30%, 
                                                                                           公司2007 
                               增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的规定作调整; 年度相对于 2006      年度的净 
                               2、业绩及分红承诺:若以下任一情况发生, 利润增长率为 122.6%,高于 
                               美的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当年的分红,归       10%,符合其做出的业绩承 
                               除佛山市顺德区开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       诺;根据公司发布的2006 年 
                               外的其他股东所有:本公司2006 年度相对      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 
 1      美的集团有限公司       于2004 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30%;本       增股本实施公告及 2007   年 
                               公司 2007  年度相对于 2006  年度的净利润   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司 
                               增长率低于 10%;另外,美的集团有限公       2006  年度与 2007  年度的现 
                               司承诺在 2006  与 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   金分红额均高于当年度实现 
                               提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40%的分红议案, 净利润的 40%,履行了其做 
                               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       出的分红承诺。 
                               票;                                       3、公司于2006 年 5 月20  日 
                               3、增持承诺:美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股      公布了《关于美的集团有限 
                               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实施完成后,实施增       公司完成增持公司流通股股 
                               持计划。增持时间在对价安排实施完成后       份的公告》,美的集团有限公 
                               的 6 个月内,增持金额不少于 2  亿元,同    司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对价 
                               时承诺在计划完成后进行公告,并在公告       安排实施完成(即 2006  年 3 
                               后的6 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             月 22 日)至 2006 年 5 月 19 
                               4 、延期解除限售的追加事项:本公司于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2008 年3 月18 日收到了美的集团有限公司     易系统总计增持本公司流通 
                               的函件通知,美的集团有限公司在2008 年      股  148,660,970 股,占本公 
                               度内没有向本公司提出解除股份限售申请       司总股本的23.58%,总计使 
                               的计划,其于2008 年 3  月 22  日可提出解   用资金  107,986  万元,履行 
                                除股份限售申请的限售股份将继续保持限       了其做出的增持承诺。 
                               售状态至2008 年 12 月31  日。 
                               1、减持承诺:佛山市顺德区开联实业发展       1、自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 
                               有限公司保证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24 个        日起,佛山市顺德区开联实 
                                月内不通过交易所减持或转让所持有的本       业发展有限公司未减持或转 
                               公司限售部分股票;在前项承诺期期限满        让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股 
                               后 12 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的限售部分      票,履行了其做出的减持承 
                               股份的出售价格不低于 8.50 元。如有违反      诺及延期解除限售的追加事 
                               承诺的卖出交易,其卖出所得划入上市公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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