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或“会议”),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1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与会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
将公司注册地址由“浙江省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兴中路 365 号”变更为“浙江
省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兴中路 365 号、366 号”,公司需要据此修改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李娴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杭州微光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
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2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本次回购价格为 32.23 元/股,本次回购后公司总股本
将由 11834.50 万股变更为 11832.50 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04)。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书面确认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