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立投资”)的通知, 获悉鸿立投资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股东鸿立投资于近日将其持有的 336 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2.67%)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 2018 年 1 月 15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20 年 1 月 15 日,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鸿立投资持有公司 1,302.484 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10.37%。鸿立投资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为 336 万股,占其直接 持股总数的 25.80%,占公司总股本的 2.67%。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 日 报备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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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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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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