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总经理辞职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吴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 况相符。吴坚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吴坚先生 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吴坚先生辞去公司 总经理职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鞠新华 王治强 钱可元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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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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