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 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核了相关材料并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 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发表如下意见: 经了解、测试、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独立董事: 马贤凯 魏素艳 二OO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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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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