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6,3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34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2 月向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3,043,478.00 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8.05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10,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26.14 万元后,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073.8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0135 号验
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
16,100.00 10,073.86
范线建设项目
上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
目”。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6,981.86 万元置换
募投项目前期投入。
201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转让高铁轴承相关业务及转让“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
目”部分资产的议案》,公司拟将高铁轴承有关业务通过产权交易市场进行公开
挂牌交易的方式转移进入中浙高铁轴承有限公司,包括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形成的部分设备。募投项目中“牵引电机轴承”业务部分
仍由轴研科技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转让部分 保留部分
业务或产品 大功率机车轴箱轴承、高速铁路轴箱轴承、地
牵引电机轴承
铁轴箱轴承、地铁齿轮箱轴承
资产原值(万元) 3,322.82 3,694.05
(1)仪器设备 3,322.82 2,702.20
(2)房屋基建 —— 991.85
转让所得款项优先将转让资产中涉及的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继续用于募投项目的后续投入。2016 年 12 月,高铁轴承业务转让完
成,公司将转让资产中涉及的募集资金投入部分(3,322.82 万元)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18 年 1 月 20 日,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 3,713.81 万元,当前余额为
6,371.56 万元(含利息)。
三、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经公司 2017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6,3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8 年 1 月 18 日,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金额及期限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6,3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
司保证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现行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4.35%计算,
预计节约财务费用 274.05 万元。
(二)导致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公司近几年项目建设资金投入较大,导致流动资金不足。
(三)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
常进行的措施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承诺,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风险投资情况及相关承诺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没有进行过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
务资助。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此次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详见 2018 年 1 月 3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洛阳
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独立意见》。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
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一)轴研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二)轴研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承诺,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
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用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归
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无异议。
详见 2018 年 1 月 3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华融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
示范线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