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
“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洛
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轴研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承接后续持续督导义
务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轴研科技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
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4 号)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2 月向股东中国
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1,304.35 万股,每股认购价格为 8.05 元,共计募集
人民币 10,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26.14 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0,073.86 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高速精密
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 1.61 亿元,达产年预计将实现销
售收入 22,300 万元,利润总额 3,494 万元。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本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
第 710135 号”验证,截至 2016 年 2 月 28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5,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261,415.9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100,738,584.1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13,043,478.00
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7,695,106.10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情况
2016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议
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6,981.86 万元置换与募投项目有关的前期投入。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
(二)转让“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部分资产情况
201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2016 年 11 月 11 日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高铁轴承相关业务及转让“高速精密重载轴
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部分资产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对该议案发表了意
见,同意公司转让上述项目部分资产。公司将高铁轴承有关业务转让予中浙高铁
轴承有限公司(公司持有 40%股权,为公司的合营企业),募投项目中“牵引电机
轴承”业务部分仍由轴研科技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部分 保留部分
业务或产品
大功率机车轴箱轴承、高速铁路轴箱轴
牵引电机轴承
承、地铁轴箱轴承、地铁齿轮箱轴承
资产原值(万元) 3,322.82 3,694.05
(1)仪器设备 3,322.82 2,702.20
(2)房屋基建 - 991.85
2016 年 12 月,高铁轴承业务整体转让完成,成交金额 14,973.64 万元。2016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将转让资产中涉及的募集资金投入部分(3,322.82 万元)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17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意将“高速精密
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6,3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8 年 1 月 18 日,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 2018 年 1 月 20 日,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 3,713.81 万元,当前余额为
6,371.56 万元(含利息)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
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6,3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按现行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4.35%计算。通过此次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约 274 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公
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
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用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
专户”。
四、相关审核和核准程序
2018 年 1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 6,3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8 年 1 月 29 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
符合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有损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事宜。
五、本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一)轴研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二)轴研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
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用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归
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高
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
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蹇敏生 张见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