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同国机智能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 关规定及《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 求,我们作为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同意 三磨所与国机智能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该关联交易价格由公开招标确定,国机智能具备相关的实施及供 货能力,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 议。 独立董事: 刘长华 周绍妮 邹 玲 2018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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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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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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