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1 号《关于
核准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
行 6,121.1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9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54,845.0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366.17 万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478.8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1 月
9 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 ZG10006 号验资报告。
置换其他中介机构费用后余额为 53,252.86 万元,全部用于轴研
科技所属公司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具体如下:
金额: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金额
高性能超硬材料制品智能制造
1 25,464.24 17,486.00
新模式项目
2 3S 金刚石磨料项目 9,915.00 8,699.90
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
3 10,220.00 7,051.03
建设项目
新型高功率 MPCVD 法大单晶金
4 21,770.00 18,947.50
刚石项目
高速重载轴承精密加工用系列
5 1,500.00 1,068.43
砂轮项目
合计 68,869.24 53,252.86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董
事会审议,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置换后募集资金余额
为 50,448.00 万元。
项 目 金 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4,845.03
减:发行费用及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 1,592.17
可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53,252.86
减: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 2,804.86
待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50,448.00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部分募集资金
暂时闲置。
三、额度及期限
拟在不超过 5.0 亿元的额度内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资金在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现金管理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止。
四、现金管理所投资产品的范围
现金管理的范围为商业银行期限在 12 个月(含)以内的人
民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定期存款。
五、风险控制措施
1、资产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存放
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2、审计与法律风控部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3、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
作。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现金管
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的范围为商业银行期限在 12 个月(含)
以内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定期存款。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
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会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
金管理,现金管理的范围为商业银行期限在 12 个月(含)以内的人
民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定期存款。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轴研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轴研科技本次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公司
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5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的范
围为商业银行期限在 12 个月(含)以内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大额
存单、协定存款、定期存款。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