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
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
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1 月 30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
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尽快确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并于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含停牌当日)内公告并复牌。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
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