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信国安葡萄
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相关议案。并
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进行了披露。
2017 年 11 月 3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信国安葡萄
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上证公函[2017]228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 2017
年 10 月 10 日之前,针对《问询函》所述问题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书面
回复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4 日
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58 号)。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按照《问询函》
的要求进行逐项落实。鉴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部分事项还需要进一步补
充和完善,预计相关工作无法在 2018 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公司申请延
期回复《问询函》,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公司将继续组织有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落实相关意见,尽快
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和完善,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复
牌。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将根据相
关规定通过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