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洛凯股份”)拟使用人民
币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资金
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决策
程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9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于2017年10月17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7.23元,募集资金总额28,9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
币25,423.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瑞华验字[2017]0128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使用募集资金量
断路器关键部件生产
1 19,859.77 19,859.77
基地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208.45 4,208.45
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
3 2,191.60 1,355.33
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4 6,000.00 -
流动资金
合计 32,259.82 25,423.55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
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于与公司
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期限届满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
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1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
止)。
公司独立董事明确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
本,从而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根据募投项目目前的实际产能需要,
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受到影响,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不影
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
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人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