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一八年一月
重要声明
本公告目的仅为向公众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
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
公告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3,540,961 股
2、发行价格:29.54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399,999,987.94 元
4、募集资金净额:393,779,987.94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 13,540,961 股,将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中,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
售期为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31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8 年 1 月 31 日(即上市日),
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的上市条件。
目 录
重要声明 .......................................................................................................... 2
特别提示 .......................................................................................................... 3
释 义 ..............................................................................................................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7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7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 10
四、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 13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 14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 17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17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18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8
第三节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1
一、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 21
二、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 23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4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2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 24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相关情况 ...................................................................... 25
第五节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 ............................................................................................................ 26
一、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 .......................................................................... 26
二、本次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 26
第六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7
第七节 保荐承销协议主要内容及上市推荐意见 ........................................... 28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 28
二、承销协议主要内容 .......................................................................................... 28
三、上市推荐意见 .................................................................................................. 28
第八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流通安排 ...................................................... 29
第九节 备查文件 .......................................................................................... 30
释 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
人、上市公司、成飞 指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集成
航空工业、控股股东、
指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中航锂电 指 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
本次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十名(含十名)特定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
指 投资者发行不超过 59,241,706 股(含本数)人民币普通股(A
开发行
股)股票的行为
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9 月
《公司章程》 指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决
定价基准日 指
议公告日,即 2017 年 1 月 24 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会 指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国泰君安、联合保荐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主承销商)
中航证券、联合保荐
指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机构(主承销商)
公司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 Sichuan Chengfei Integration Technology Corp.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及代码 成飞集成 002190
法定代表人 石晓卿
本次发行前:345,188,382 元
注册资本
本次发行后:358,729,343 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725369155J
住 所 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 5 号(创新服务中心)
成立日期 2000 年 12 月 6 日
上市日期 2007 年 12 月 3 日
邮编编码
联系电话 0379-60695336,0379-60697102,0379-60696116
传真号码 0379-60697339
电子信箱 stock@cac-citc.cn
办公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滨河北路 66 号
模具的设计、研发、生产;飞机及直升机零件(不含发动机、螺旋浆)
制造(另设分支机构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计算机集成技术开发与
经营范围
应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2016 年 7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于<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等议案。
2、2016 年 9 月 19 日,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
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
3、2017 年 1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等进行了适当调整。
4、2017 年 2 月 8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
案。
5、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 年 4 月
18 日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以现有总股本 345,188,3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 元人民币现
金,共计 41,422,605.84 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6 日发布了《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17-031),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6 月
12 日,除息日为 2017 年 6 月 13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17 年 6 月 13 日。
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7 年 6 月 13 日实施完毕。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调整为不低于 29.54 元/股;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 59,241,706 股。
6、2017 年 8 月 17 日和 2017 年 9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7 年 5 月 16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
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2017 年 8 月 12 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四川成
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33 号),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9,241,706 股新股。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航空工业,共计 1 家发行对象。上市公司和联
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18 年 1 月 3 日向上述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
截至 2018 年 1 月 8 日,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联合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国泰君安的发行专用账户。2018 年 1 月 9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18)020002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
告,截至 2018 年 1 月 8 日止,国泰君安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成飞集
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募股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叁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
玖佰捌拾柒元玖角肆分(¥399,999,987.94),发行价格 29.54 元/股,发行股
份数为 13,540,961 股。截至 2018 年 1 月 9 日,国泰君安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
除保荐与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18 年 1 月 10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出具了众环
验字(2018)020003 号《验资报告》。成飞集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为 13,540,961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29.5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999,987.94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人民币 6,220,000.00 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3,779,987.94 元。
截至 2018 年 1 月 9 日止,成飞集成已收到由国泰君安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
6,000,000.00 元后汇入的募集资金款人民币 393,999,987.94 元(大写:人民币
叁亿玖仟叁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柒元玖角肆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94,132,063.42 元,其中增
加股本人民币 13,540,961.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380,591,102.42 元。成
飞集成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45,188,382.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345,188,382.00 元,已经四川承信会计师事务所(川承信验字[2012]第 2021 号)
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截至 2018 年 1 月 10 日止,成飞集成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358,729,343.00 元,累计股本人民币 358,729,343.00 元。
(四)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已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就本次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本次增发股份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取得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经确
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
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航空工业
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的类型: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数量:13,540,961 股
4、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9.54 元/股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决议公告日。发行
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
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29.66元/股。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
实施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因此,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29.66元/股调整为不低于29.54元/股。
本次发行采取投资者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航空工业拟出资4.00亿元参与
认购,其不参与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
象的认购价格相同。2017年12月29日9:00-12:00,在《认购邀请文件》规定时
限内,除航空工业外,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未收到其他投资者的申购报价
单。根据发行方案确定的原则,公司与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本次发行
底价29.54元/股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为22.11元/股,本次非
公开发行价格相较于发行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溢价率为33.60%。
5、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的情况
(1)申购报价情况
2017年12月26日,成飞集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向109名特定对象送达《四
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
邀请书》”)及其附件《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
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上述特定对象包括:
发行人前20名股东20家(除航空工业外,剔除了关联方2家);基金公司26家;
证券公司10家;保险机构5家;其他机构投资者42家;自然人投资者6位。
2017年12月29日9:00-12:00,在《认购邀请文件》规定时限内,除航空工
业外,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未收到其他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单。
航空工业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申购对象全称 申购对象类型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元) 是否有效报价
1 航空工业 控股股东 - 400,000,000 不适用
(2)确定的投资者股份配售情况
根据发行方案确定的原则,若T日询价结束后,除航空工业外,无其他投资
者进行有效申购,公司与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本次发行底价29.54元/
股发行。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情况及上述原则,本次共发行13,540,961股人民
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29.54元/股,相对于公司股票2017年12月28日
(T-1日)收盘价21.48元/股溢价37.52%,相对于2017年12月29日(T日)前20
个交易日平均价22.11元/股溢价33.60%。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家,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未有不在
邀请名单中的新增投资者。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占发行总
锁定期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类型 配售股数(股) 配售金额(元) 量比例
(月)
(%)
1 航空工业 控股股东 13,540,961 399,999,987.94 100.00 36
总计 13,540,961 399,999,987.94 100.00 -
航空工业获配股数为13,540,961股,获配金额为399,999,987.94元,占发行
总量的100.00%。
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相关认购对象进行了核查:航空工业为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其自有资金认购,不属于私募基金,无需进行相关备案。
(3)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
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B类)、自然人专业投资者(C类)、认定法人
或机构专业投资者(D类)及认定自然人专业投资者(E类)等5个类别。普通投
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划分为C1(保守型)、C2(谨慎性)、C3(稳健型)、
C4(积极型)、C5(激进型)等五种级别。
本次成飞集成非公开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R3(中等风险)级。专业投资者
和普通投资者中C3(稳健型)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
本次成飞集成发行对象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主承销商的核
查要求,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结论为: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航空工业 B类 是
经核查,航空工业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
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
(4)缴款通知书发送及缴款情况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8年1月3日向航空工业发送《缴款通知书》。
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截至2018年1月8日17:00,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已足额收到上述发行对象的申购缴款。
(5)募集资金量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99,987.9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 人 民 币 6,220,000.00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393,779,987.94元。
四、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13,540,961股,未超过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17]1433号文核准并经2016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调整后的发行股
数上限;本次发行最终发行对象共计1家,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的要求。
本次发行通过向航空工业共计1家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
行,特定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里甲 5 号院 19 号楼
法定代表人:林左鸣
成立日期:2008 年 11 月 06 日
认购数量:13,540,961 股
限售期:36 个月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航空工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系公司关
联方。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航空工业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与航空工业之间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公
司对现有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已作充分披露。最近一年,公司发生的
具体关联交易情形详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公司经股东大会通过并公告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外,航空工业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关于未来交易的安排。
(三)发行对象的获配产品情况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产品 获配股数(股)
1 航空工业 自有资金 13,540,961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上述对象进行了核查,确认除航空工业外,上
述对象及其委托人不包括发行人及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
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
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
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最终入围的1家发行对象中,航空工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作
为一般法人以自有资金认购,不属于私募基金,无需进行相关备案。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保荐代表人:张晓、丁小文
项目协办人:杨可意
项目组成员:刘实、袁业辰
联系电话:010-59312905
联系传真:010-59312700
(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保荐代表人:孙捷、马伟
项目协办人:李志勇
项目组成员:郭卫明
联系电话:010-64818495
联系传真:010-64818501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6-37 层
负责人:张学兵
签字律师:文泽雄、臧建建
联系电话:028-62088013
联系传真:028-62088111
(四)审计机构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负责人:石文先
签字会计师:郝国敏、侯书涛
联系电话:010-88611680
联系传真:010-88217272
(五)验资机构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负责人:石文先
签字会计师:郝国敏、侯书涛
联系电话:010-88611680
联系传真:010-88217272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名次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本性质
1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77,178,702 51.33% 非限售流通股
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344,700 2.13% 非限售流通股
3 成都凯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290,080 0.95% 非限售流通股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中
4 1,839,620 0.53% 非限售流通股
航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5 林强生 845,400 0.24% 非限售流通股
6 王青祜 790,000 0.23% 非限售流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7 748,650 0.22% 非限售流通股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8 郭钢 723,700 0.21% 非限售流通股
9 赵婧伊 713,900 0.21% 非限售流通股
10 杨敏 578,319 0.17% 非限售流通股
合计 194,053,071 56.22% -
注: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以下同。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本公司前十大股东如下:
名次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本性质
限售流通股、
1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90,719,663 53.17%
非限售流通股
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344,700 2.05% 非限售流通股
3 成都凯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290,080 0.92% 非限售流通股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
4 2,231,747 0.62% 非限售流通股
中航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5 王青祜 1,097,000 0.31% 非限售流通股
6 郭钢 832,700 0.23% 非限售流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7 757,250 0.21% 非限售流通股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名次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本性质
8 赵婧伊 713,900 0.20% 非限售流通股
9 杨敏 578,319 0.16% 非限售流通股
10 沈晓东 575,745 0.16% 非限售流通股
合计 208,141,104 58.02% -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发行人
股份。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13,540,961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
动情况如下:
发行前 本次发行 发行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 - 13,540,961 13,540,961 3.77%
流通 A 股
无限售条件
345,188,382 100.00% - 345,188,382 96.23%
流通 A 股
股份总数 345,188,382 100.00% 13,540,961 358,729,343 1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1、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公司资本
结构更趋稳健合理,整体实力进一步加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393,779,987.94 元,以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
报表数据为基准静态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增加到 945,878.69
万元,增加 4.3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增加到 215,623.91 万元,
增加 22.37%;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下降到 50.18%,下降 2.18 个百分
点。
2、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和总股本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建成并正式投入运营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
益率及每股收益将有所下降,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后,随着项目效
益的逐步显现,将实现公司的规模扩张和利润增长,公司的利润规模和经营活动
现金流入将显著增加,可持续发展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3、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将大幅增加公司的筹资活动现金流
入。随着募投项目的投入,公司未来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将有所增加。募投项目完
全建成并投入运营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显著增加。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锂离子动力电池的生产制造、汽车覆盖件模具研发制
造、汽车车身零部件制造和数控加工业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中航
锂电(洛阳)产业园三期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
主营业务结构中锂离子电池业务所占比重将有所上升。除此之外,公司的主营业
务不会发生变动。
(四)公司治理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暂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本次发行不会对
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
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企
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
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航空工业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除此之外,公
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票共计13,540,961股,发行后总股本为358,729,343股。最近一
年及一期,公司本次发行前后归属上市公司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如
下:
发行前 发行后
项目
2016 年度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7 年 1-9 月
归属母公司股东
5.22 5.10 5.02 4.91
每股净资产(元)
归属母公司股东
0.3990 0.0018 0.3839 0.0017
每股收益(元)
注:发行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及归属母公司股东每股收益的计算为以公司最
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到账后对相应财务指
标的影响。
第三节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的财务报告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众环海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 2017 年 1-9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总计 906,465.48 883,390.45 464,321.67 335,244.48
负债合计 474,644.92 440,257.73 186,859.07 101,349.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76,210.71 180,053.02 169,652.24 162,852.30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255,609.85 263,079.70 107,810.36 71,043.13
所有者权益合计 431,820.56 443,132.72 277,462.60 233,895.43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100,058.39 219,867.30 162,340.36 91,866.56
营业成本 79,924.31 164,766.13 122,391.29 73,196.73
营业利润 -2,228.49 16,269.45 9,779.04 -1,711.64
利润总额 -1,025.92 20,999.94 13,091.67 3,495.93
净利润 -4,080.77 18,934.17 11,461.57 2,995.5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60.84 13,771.64 8,810.98 4,120.58
净利润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
-471.25 11,661.37 6,872.86 663.31
股东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91.22 23,894.45 18,518.86 -3,932.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119.58 -204,078.78 -23,530.27 -37,105.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40.32 331,555.51 64,232.76 -321.9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5,062.08 151,375.76 59,274.50 -41,315.91
4、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2017.9.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 1.76 2.25 2.42 2.73
速动比率 1.29 1.92 1.93 1.8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6.95% 15.32% 12.56% 13.58%
资产负债率(合并) 52.36% 49.84% 40.24% 30.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
5.10 5.22 4.91 4.72
股净资产(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87 2.85 2.34 1.86
存货周转率(次) 1.04 2.49 2.16 1.4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0.20 0.69 0.54 -0.11
流量净额(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1.60 4.39 1.72 -1.20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018 0.3990 0.2552 0.1194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018 0.3990 0.2552 0.11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01 0.34 0.20 0.02
本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
-0.01 0.34 0.20 0.02
释每股收益(元)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0.03% 7.88% 5.29% 2.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
-0.27% 6.67% 4.13% 0.41%
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注: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年化)/期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平均数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年化)/期初、期末存货余额平均数
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进行计算
各每股指标以各期末发行人股本总额为计算基准
二、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详见《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中航锂电(洛阳)产业园建设项目三期工程 143,320 135,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 40,000
合 计 183,320 175,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发行人或子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
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部分由发行人或
子公司自筹解决。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中航锂电(洛阳)产业园建设项目三期工程
本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锂电组织实施,项目总投资额为 143,320 万
元,拟使用募资资金投入 135,000 万元。本项目为锂离子动力电池扩产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锂离子动力电池的生产线和相应的厂房及配套设施等。项
目建成后,中航锂电将新增 15.4 亿瓦时/年锂离子动力电池的生产能力,有效满
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2、补充流动资金
为满足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拟将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相关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
款专用。联合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
情况。
第五节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
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
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一、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
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上市公司遵循了市
场化的原则,保证了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
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六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本次发行的相关《附条件
生效的认购协议》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符合《发行
管理办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
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公平、公正。”
第七节 保荐承销协议主要内容及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签署时间:2016 年 8 月
联合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联合保荐机构对成飞集成的尽职推荐期间为自保荐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成飞
集成本次发行完成之日止。
联合保荐机构对成飞集成的持续督导期间自成飞集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计算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国泰君安已指派张晓先生、丁小文女士担任成飞集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
代表人,中航证券已指派孙捷先生、马伟先生担任成飞集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
荐代表人,共同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二、承销协议主要内容
签署时间:2018 年 1 月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成飞集成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共同负责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承销工作。
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由乙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代销的方式承销。
三、上市推荐意见
联合保荐机构认为:成飞集成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成飞集成本次发
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联合保荐机构同意保荐成飞集成的
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八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 13,540,961 股,将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中,航空工业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自股份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31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8 年 1 月 31 日(即上市日),
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上市申请书;
2、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
券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荐协议及承销协议;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以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5、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成飞集
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湖北京市
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湖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成飞集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及
《湖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审核报告》;
7、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成飞集
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书》;
8、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20002
号《关于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资金到位的验资报
告》以及众环验字(2018 )020003号《关于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申购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
9、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证明文件;
10、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申报材料;
11、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地点
投资者可赴上市公司办公地点查阅。
三、查阅时间
工作日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四、查阅网址
指定信息披露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发行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