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行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奖励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本议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表现和履职情 况。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公司章程和本行优先股发行条 款等相关规定制定,公司本次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符合本行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 稳健发展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之签署 页) 公司独立董事: 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杨如生 日期:2018 年 1 月 30 日
平安银行: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8-01-30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