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 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在深圳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应到董事 14 人(包括独立董事 5 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胡跃飞、叶素兰、
蔡方方、郭建、郭世邦、姚贵平、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和杨如生共
12 人到现场或通过视频等方式参加了会议。董事陈心颖和姚波因事无法参加会
议,分别委托董事蔡方方和叶素兰行使表决权。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邱伟,监事车国宝、周建国、骆向东、储一昀、甘
煜和王群到现场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永林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经营管理层 2018 年核销及打包出售不良资产业
务权限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奖励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执行董事谢永林、胡跃飞、郭世邦和姚贵平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杨如生一致同意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的议案》。
同意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2018年股息发放方案,具体如下:
1、发放金额:以优先股发行量2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为基数,按
照票面股息率4.37%计算,每股优先股派发股息人民币4.37元(含税)。本行本次
派发股息合计人民币8.74亿元(含税)
2、计息期间:2017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6日
3、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6日
4、除息日:2018年3月7日
5、派息日:2018年3月7日
6、发放对象:截至2018年3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平银优01股东
7、派发方式:本行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息由本行直接向优先股股东发放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杨如生一致同意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发行金融债券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的议案》。
鉴于郭世邦先生和姚贵平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已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核准,本行董事会对下设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风险管理委
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人员构成进行相应调整,增选郭世邦先生为风险管
理委员会委员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增选姚贵平先生为战略发展与消费者
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调整后,本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人员构成如下:
1、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委员会主席:谢永林
委员:胡跃飞、陈心颖、姚波、蔡方方、郭建、王松奇、姚贵平
2、审计委员会
委员会主席:杨如生
委员:姚波、叶素兰、王春汉、郭田勇
3、风险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主席:叶素兰
委员:谢永林、胡跃飞、姚波、王松奇、郭世邦、姚贵平
4、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委员会主席:王松奇
委员:胡跃飞、王春汉、韩小京、郭世邦
5、提名委员会
委员会主席:王春汉
委员:谢永林、蔡方方、韩小京、郭田勇
6、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会主席:韩小京
委员:蔡方方、郭田勇、杨如生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18 年 3 月 1 日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将以下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发行金融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
关授权期限的议案》。
股东大会的其他具体事项请见《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