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同意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和”)
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1 亿元的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1 年。
本次董事局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 9
人。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大地和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5 年 5 月 17 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桥头社区福海信息港 A7 栋三层
4、法定代表人:裘新铭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0,279.60 万元
6、经营范围: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系统集成;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
规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项目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组装电机、控制设备的生
产;电机、控制设备、电子产品的软件、硬件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安装(不
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安装项目凭上岗资格证书经营)。
7、大地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8,032.86 73,962.70
负债总额 51,464.52 33,084.13
净资产 36,568.34 40,878.56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15,086.60 40,840.32
利润总额 -3,416.39 5,443.26
净利润 -2,510.22 5,021.19
本公司持有大地和 50.43%的股份,裘新铭、王波等其他少数股东合计持有大地
和 49.57%的股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大地和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1 亿元,本公司
为该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1 年。
四、董事局意见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
大地和本次申请的贷款是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用资金,属于正常经营的资金
需求。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同意本公司为
大地和提供担保。
大地和的两名自然人股东裘新铭和王波共同愿意按本次担保金额的 49.57%(即
4,957 万元)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各反担保人按约定的反担保金额范围内向本公司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8 年 1 月 29 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63,490 万元,占 2016 年末经审
计净资产的 14.20%,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 63,490 万元,逾期担保余额为零。
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