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土地回购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1、为盘活存量资产,公司与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园区管
委会)签署《意向书》,由园区管委会整体回购公司“易世达科技园”项目用地及地
上建筑物。
2、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土地回购意向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若最终确定的交易价格达到《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股东
大会审议标准,则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简介
“易世达科技园”项目位于大连市高新园区龙头分园,包括“易世达科技园—生
产基地”和“易世达科技园—研发中心”, 项目于 2011 年 10 月开工建设,2015 年
12 月项目基本建成,已经完工 6 号堆场和 7-10 号 4 个单体建筑,建筑面积为 17380
㎡,项目因未竣工验收,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计入“在建工程”科目,帐面原
值 6,287.92 万元,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计入“无形资产”科目,帐面原值为 3,350.96 万
元。项目由于外部配套等原因,至今尚未投入使用。(相关内容见《招股说明书》及
历次定期报告)
三、本次回购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为有效盘活龙头分园土地资源,支持企业实现转型升级和长远发展,甲乙双方经
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赢、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为有效解决易世达作为上市公司面临的业务转型、资金受限等诸多困难,园
区管委会同意整体回购“易世达科技园”项目用地及地上建筑物。
2、为促进易世达加快发展、拓展新项目,园区管委会将对易世达的经营发展给
予相关政策扶持。
3、为加快推进、尽快完成回购工作,双方应加强配合、密切协同,按照有关政
策规定及时完成回购涉及的相关工作,具体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后续安排
后续双方将按根据上述《意向书》的基本内容协商确认正式的回购协议等相关文
件。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提请董事会审议,若最终交易价格达到《公司章程》
及相关规定的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则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资产出售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易世达科技园”项目多年受配套等各种原因影响一直未达到预期目的,若能如
期完成回购,将有助于公司盘活低效资产,提高运营效率,增加现金流。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仅处于意向阶段,相关政府部门还需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
审批程序,最终回购方式、成交金额、能否成功交易以及对财务状况影响等事项均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