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32号
B座2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提前以电子邮
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1月28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
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振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土地回购意向书的议案》
为盘活存量资产,公司与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园区管委会)
签署《意向书》,由园区管委会整体回购公司“易世达科技园”项目用地及地上建筑
物,具体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签订土
地回购意向书的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司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优化管理流程,公司决定
对组织机构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组
织机构调整的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