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 2 万吨/年碳酸锂项目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8 年 1 月 26 日,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与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锂业”)在青海省
格尔木市正式签订《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 2 万吨/年碳酸锂项目建
设工程设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本合同约定,本公司承担
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合同价格为 3000 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在收到藏格锂业提供的主要设备资料后 1 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
详细进度计划待项目开工会后双方予以确定。
本公司与藏格锂业签订上述设计合同系正常的主营业务行为,无需
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对方的情况介绍
藏格锂业成立于 2017 年 9 月,法定代表人为肖瑶先生,注册资本
为 50000 万元,注册地在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南路 15-02 号。主要从事
锂系列产品生产经营,盐湖提锂技术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石墨烯生产、
销售,新型储能材料的开发、研究、生产、销售。
藏格锂业系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藏格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简称为藏格控股,证券代码为
000408。藏格锂业作为藏格控股设立的主要从事碳酸锂生产与销售的全
资孙公司,具备了对本合同的履约能力;本公司与藏格控股、藏格锂业
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项目规模及建设地:本合同项目规模为 2 万吨/年碳酸锂;工程
建设地在青海省格尔木市。
3、工作范围:本公司承担碳酸锂项目以及相关配套部分的初步设
计、施工图设计工作。
4、合同价款及支付:本合同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
关规定执行,设计费用为人民币 3000 万元。本合同约定了预付款、工
程进度款等款项类别、金额和支付时间,即本合同生效后 7 个工作日
内,藏格锂业支付计 360 万元作为定金;余下设计费用根据有关图纸交
付节点按比例进行支付。
5、合同工期:本公司在收到藏格锂业提供的主要设备资料后 1 个
月内完成初步设计。详细进度计划待项目开工会后双方予以确定。
6、双方责任:藏格锂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本公司提交设计基础
资料及文件、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及时支付合同费用等。本公司应按国家
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
间及份数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本合同还约
定了知识产权、保密、仲裁、不可抗力及争议解决等事项。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履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合同金额为 3000 万元人民币,合同额约占本公司 2016 年度经审
计营业收入的 1.79%。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对本公司 2018 等年度的经
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2、本合同履行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将进一步巩固本公司在新能源产业的工程业
绩;本公司签订上述设计合同对主营业务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五、合同履行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合同项目采用的设计基础资料由藏格锂业提供;本公司具有了相
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水平,具备了对本合同的履行能力;本合同可能存
在不可抗力等造成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与藏格锂业签订的《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 2 万吨/年碳
酸锂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