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
29日下午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六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月26日通过邮件、书面
及电话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力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7人(包括独立
董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对外投资在厦
门设立全资子公司好利来智慧城市科技(厦门)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
注册备案为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
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