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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1-30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17 年 7 月 7 日,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以下简称“本次减
持计划”,公告编号:2017-036)。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期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说
明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2017 年 7 月 31 日,公司分别收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股份
告知函》,其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已超过本人在本
次减持计划中拟减持数量的 50%(即减持数量过半),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 日刊
登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0)。
    2.2017 年 10 月 28 日,由于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过半,公司刊登了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
    3.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届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之        本次减持计   实际减    占本次减持计   本次减持之
  姓名      前持股数量        划拟减持数   持数量    划中拟减持数   后持股数量
              (万股)          量(万股)     (万股)    量的比例(%)      (万股)
 董炳根          120              30          0           0
丁    跃      100            25       12.51      50.04%          87.49
胡永峰        100            25       2.00        8.00%
李    云          80         20       10.00      50.00%
范    炼      47.5         11.875     5.94       50.03%          41.56
张    梅          50        12.50     6.26       50.08%          43.74
倪苏俏            51        12.75     3.00       23.53%
苏    秦          44        8.375     4.19       50.03%          39.81
黄    欣          50        12.50       0           0
陈善民        47.5         11.875     3.94       33.18%          43.56
孔庆富            50        12.50     6.26       50.08%          43.74
合    计      740          182.375    54.1       29.66%          685.90
     4.公司董事、高管不减持或减持数量未达到计划拟减持数量的原因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董事长董炳根、副总经理黄欣未按计划进行减持,
其他九名董事、高管实际减持数量未达到计划拟减持数量,主要原因是:个人对
资金需求变化等原因所致。
     二、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
     2.本次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预先披露
了减持计划,并按规定披露了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3. 本次减持事项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 本次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
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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