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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达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1-30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8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
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
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
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
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
    (四)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列表,
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
                                                  持续经营净利润        142,230,285.75
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
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
                                             营业外收入、资产处置收益      162,910.47
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
较数据相应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
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
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
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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