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意见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01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
下简称“《指导意见》”)、《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
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
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
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
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试点意见》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2)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调动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员工工作的积
极性和责任心,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进一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
制和约束机制,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3)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摊派、强
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意见签字页)
监 事:
陈强
李泉林
杨成
2018 年 0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