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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前锋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1-27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上证公函【2018】010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草案),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说
明和解释。
    一、关于标的资产的估值
    1.草案披露,2016 年以来,标的资产A 轮、B 轮增资扩股项目均选择收
益法评估结论,标的资产全部权益评估值分别约为51 亿元和96 亿元。本次
交易选择市场法评估评估结论,标的资产全部权益评估值约288 亿元,超出B
轮融资项目评估结果96 亿元和实缴出资金额111.18 亿元之和。请补充披露:
(1)标的资产评估方法变化的原因和合理性;(2)结合补贴“退坡”、门槛
提高等标的资产盈利情况预测相关的不确定性,说明评估金额增加的原因和
合理性;(3)结合可比交易案例与标的资产的比较,说明市场法评估案例选
择的合理性。请财务顾问和评估师发表意见。
    二、关于标的资产的经营及财务状况
    2.草案披露,标的公司目前已形成覆盖北京、辐射全国的产业布局。请
按照地域披露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来自新能源汽车的收入,并结合前述披露数
据、各地新能源车政策披露当前公司在全国的产业布局情况。请财务顾问发
表意见。
    3.草案披露,标的公司的产品覆盖A00级、A0级、A级、B级等,实现细分
市场全覆盖,请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车型级别的销售收入及毛利率,
及各车型级别的市占率及其它车企布局的竞争产品情况,并结合上述数据说
明标的公司的竞争力。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4.草案披露,标的资产于2016年和2017年陆续增资约140 亿元,对标的
公司业绩影响较大,请补充披露上述增资的必要性,及对标的公司业绩的影
响。请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发表意见。
    5.草案披露,标的资产2017年1-10月坏账损失转回收益5,709万元,主要
原因是2017年转回坏账准备7,338万元,坏账准备转回原因主要为收回应收票
据,截止2017年10月末,标的资产应收票据70.99 亿元,其中商业承兑汇票
增加65.54亿元,商业承兑汇票均未计提坏账准备。此外,标的资产2017年10
月末存货余额8.74亿元,比2016年末增加86.75%,存货跌价准备2594万元,
比2016年末减少46.35%。请补充披露:(1)应收账款收回应收票据(而非现
金)的原因,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及其与标的资产的关联关系;
(2)截至目前商业承兑汇票的收款进展,并说明未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审慎;
(3)结合标的资产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和销售合同,说明存货余额
增加但存货跌价准备减少的原因和合理性。请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发表意见。
    6.草案披露,客户一般根据合同预付全额货款,北汽新能源收到货款后,
按照合同约定安排交车,也会根据客户的类型、信誉度、合作关系等给予一
定授信期限。但标的资产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34.7 亿元,期末应收账款和应
收票据余额合计24.2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93.7亿元,期末应收账款和
应收票据余额合计105.8亿元,2017 年1-10月实现营业收入73.8亿元,期末
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余额合计116.2 亿元。请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标的
资产现款销售(含银行承兑汇票)收入金额和占比、信用销售(含商业承兑
汇票)收入金额和占比;(2)报告期内标的资产信用销售(含商业承兑汇票)
的前五大客户及销售收入金额,并说明主要客户的授信期限以及与标的资产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请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发表意见。
    7.草案披露,公司2015年、2016年及2017 年1-10月关联采购占营业成本
38.89%、40.01%和27.93%;关联销售分别占营业收入的62.98%、65.28%和
32.79%,占比均较高。请补充披露标的公司相关采购、销售是否具有可替代
性,是否对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三、关于标的资产的权属及知识产权
    8.草案披露,2017 年7 月,标的公司B轮融资中,北京星网工业园有限
公司、北汽集团和北汽股份存在实物出资,上述三个公司合计在该轮融资中
合计实缴42 亿元,其中北汽集团用于出资的采育国际会议中心尚未取得土地
使用权证书。请补充披露:(1)采育国际会议中心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因
及进展,该中心的评估情况;(2)上述其他股东用于出资的实物及其评估情
况,相关实物权属是否已经转移给标的公司。请律师就标的资产的出资是否
到位发表意见。
    9.草案披露,北汽集团将“北京”等8个商标许可标的公司无偿使用,其
中7个商标的授权期限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1个商标于2026年到期。请补
充披露该等商标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及到期后后续使用商标的安排,
是否会对标的资产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请律师发表意见。
    10.草案披露,标的公司主要租赁房屋大部分将在2019年到期,请公司披
露后续是否存在无法续租或涨价的风险,并说明是否会对公司经营构成重大
影响,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四、其他
    11.草案披露,2017年12月,北京市国资委核准首创集团所属首创资管将
其所持四川新泰克10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北汽集团,四川新泰克持有公司
41.13%的股权,请补充披露本次划转取得要约收购豁免相关批准的情况。请
财务顾问和律师发表意见。
    12.草案披露,交易对方北汽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存在部分新能源汽车业
务,北汽集团承诺,在重组完成之日起的5年内,将相关新能源业务整合至同
一主体。请具体阐述同业竞争的解决措施,确保承诺明确可执行。
    请你公司在2018年1月30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草案
作相应修改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中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及时间要求,及时予以回复
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或
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 月 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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