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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机电: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1-27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龙机电,证券代码:300032)自 2017
年 11 月 27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停牌
期间,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01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2017 年 12 月 09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2017 年 12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2017 年 12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经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 年 01 月 02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停牌进展公告》、2018 年 01 月 09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
牌进展公告》、2018 年 01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
公告》、2018 年 01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原计划于 2018 年 01 月 27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的要求披
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者报告书。因本次交易方案相关内容需进一步商讨、论
证及完善,公司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者报告书。公司于
2018 年 01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8 年 01
月 29 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公司为福建中科光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科光芯”),公司拟购买其不低于 51%的股权。中科光芯成立于 2011 年,由
中国科学院、福建省投资集团联合中央组织部“千人计划”、福建省、中科院“百
人计划”、博士生导师苏辉先生创立,是中国本土唯一的光通讯领域用光芯片研发
和生产制造商。中科光芯汇聚多位海内外博士、硕士等业界一流研发科技型人才,
坚持自主创新,已经建成并投用了两条集 MOCVD 外延生长、芯片工艺及自动封装测
试老化的生产线,并成功向市场推出了适用于“宽带中国”、“平安城市”、“大
数据中心”以及“信息安全”多款光通讯产品。依托于核心的人才及前沿的技术,
中科光芯已经成功量产 FP、DFB、PIN、APD、SLED 芯片和器件等产品,全面打破国
内核心芯片受制于美国、日本的局面。
       中科光芯股东苏辉、福建中科泰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科学
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王舫对中科光芯实施共同控制,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2、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拟采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具体交易方式仍在协商中,尚未最
终确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与交易对方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已与以苏辉为代表的股东签订合作意向书,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同中科光
芯其他股东进行沟通和谈判,具体交易方案尚未确定,故尚未与交易对方签署正式
协议,公司正积极与各方就本次交易方案做进一步沟通、协商及论证。
    4、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独立财务顾问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
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法律顾问为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截止目前,各中介机构正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5、本次交易的事前审批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国有资
产管理部门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
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停牌期间工作进展及继续停牌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以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与有
关各方就本次交易方案开展了多次沟通、磋商与论证,并聘请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
查等工作。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 5 个交易日发布
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
不确定性风险。
    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工作较多,交易方案相关内容需进一步商
讨、论证及完善,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
权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 2018 年 01 月 29 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
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三、后续工作安排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加快工作进度,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事项,争取于 2018 年 02 月 27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预案或者报告书。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者报告书,
但拟继续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的,公司将自停牌首日起 3 个月内召开股东大
会审议继续停牌的议案。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
公司股票将恢复交易。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
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并承诺自披露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
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公司将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督促相关各方加快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至少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本次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1 月 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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