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
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11 人,亲自出席董事 11 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
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周忠国先生、张晓川先
生回避表决。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
就。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
符合解锁条件的75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核查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
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周忠国先生、张晓川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 月 27 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决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 月 2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
-09)。
三、会议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
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离职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91,000 股,公
司注册资本将由 346,416,336 元变更为 346,325,336 元,股份总数亦发生相应变化,
因此,对《公司章程》中相应内容作出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和修订后的
《公司章程》详见 2018 年 1 月 27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提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就首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修改《公
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因此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