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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09-03-24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361,048,878股;占总股本比例的40.34%;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09年3月25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化集团”)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作为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的对价,由此获得所持非 
流通股份的流通权。流通股股东按每 10  股流通股获送3.0 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首个交易日,海化集团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6年3月9 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3月22 日正式实施。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   限售股份持有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号   人名称 
 1                  1、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    (1)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严格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相关 履行了股权分置改革锁定期的承 
                    规定,海化集团做出了法定最低承诺。          诺。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海化集团还做出了以下   (2)山东海化集团将在山东海化 
      山东海化集 
                    特别承诺:                                  2005 年、2006 年、2007 年年度股 
     团有限公司 
                     (1)海化集团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  东大会上提出关于利润分配比例 
                    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少在 36 个月之内不  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 30%的 
                    上市交易或转让,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 
                    后海化集团所增持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    该议案投赞成票。 
                     上述限制;                                      履行情况:2005、2006年年度 
                      (2)海化集团将在山东海化2005年、2006 年、 股东大会海化集团提出的利润分 
                     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出关于利润分配比例不   配议案中所分配利润总额比例分 
                     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 30%的议案,并保证在  别占公司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 
                     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30.52%、30.46%,2007年年度股东 
                        2、承诺人声明 
                                                                 大会海化集团提出的利润分配议 
                        为了保证承诺的有效履行,海化集团做出声 
                                                                 案中现金分红占 2007 年母公司实 
                     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  现可分配利润的43.11%。在以上三 
                     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年的年度股东大会中,海化集团均 
                                                                 投了赞成票,符合其所作出的承 
                                                                 诺。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已连续 
                                                                  三年严格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 
                                                                 革中所做出的特别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09年3月25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361,048,8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比:40.34%;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流    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上市流通                                   冻结的股 
 序    限售股份持    持有限售股                                     通股数占无限    流通股数占 
                                    流通股数     股数占限售股份                                    份数量 
 号     有人名称     份数(股)                                     售股份总数的    公司总股本 
                                      (股)     总数的比例(%)                                   (股) 
                                                                     比例(%)    的比例(%) 
      山东海化集 
 1                   361,048,878   361,048,878        99.995           67.61          40.34       90000000 
      团有限公司 
      合  计        361,048,878    361,048,878       99.995            67.61          40.34       90000000 
 注:冻结的股份数量(股)指该股东所持股份中冻结股份的总数量,包括冻结的有限售条件 
 股份及无限售条件股份之和。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本次变动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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