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授权总经理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
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其中 5 亿元只能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单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其
余 1 亿元可购买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
财产品,单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
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到 2018 年 1 月 25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
到期,主要情况如下:
委托理财
年化收 实际收益金额
受托人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万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益率(%) (万元)
元)
兴业银行“金雪球
兴业银行股份有 开放式非保 2017 年 10 2018 年 1 月
-优悦”人民币理财 5,000 5 63.01
限公司余杭支行 本 月 11 日 11 日
产品(3M)
上海浦东发展银
“财富班车进取 3 非保本浮动 2017 年 10 2018 年 1 月
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0 5 49.31
号” 收益型 月 26 日 24 日
杭州余杭支行
2018 年 1 月 24 日,公司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的理
财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购买中国银行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中银智富-融荟系列理财计划(91 天)
2、理财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3、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预期收益率:年化 5.4%
5、理财期限:182 天
6、起息日:2018 年 1 月 24 日
7、到期日:2018 年 7 月 25 日
8、购买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9、风险等级:中等风险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无关联关
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但仍受金
融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委托理财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
踪所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
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
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四、自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预期年
金额
受托人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化收益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万元)
率(%)
专属理财 1 号 183 天 非保本浮
浙商银行杭州余行支行 8,000 5.2 2017 年 11 月 20 日 2018 年 5 月 22 日
型 Z117183004 动收益型
非保本浮
宁波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启盈跨年特别理财 4,000 5.1 2017 年 11 月 22 日 2018 年 3 月 1 日
动收益型
宁波银行杭州城西支行营 非保本浮
启盈跨年特别理财 5,000 5.2 2017 年 11 月 24 日 2018 年 5 月 23 日
业部 动收益型
开放式非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聚宝财富聚溢融”保本 7,000 5.4 2017 年 12 月 22 日 2018 年 3 月 26 日
州城东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启盈理财 2017 年第
宁波银行杭州城西支行营 非保本浮
五百零一期(平衡 10,000 5.4 2017 年 12 月 22 日 2018 年 3 月 22 日
业部 动收益型
型)448 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中银智富-融荟系 非 保 本 浮
3,000 5.4 2018 年 1 月 24 日 2018 年 7 月 25 日
州市余杭支行 列理财计划(91 天)动收益型
合计 37,000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共计
37,000 万元。
五、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理财协议及附件。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