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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倩)
公告日期:2009-03-23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08 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要求,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 
    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08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 
    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将本人2008 年的工作情况作简 
    要汇报: 
    一、2008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2008 年度我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每次董事会会议,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 
    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 
    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 
    用。公司在2008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08 年度对公司董事会 
    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2008 年度我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情况如下: 
    报告期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7 
    董事姓名 职务 
    亲自出 
    席次数 
    委托出 
    席次数 
    缺席次 
    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许倩 独立董事 6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1、2008 年3 月20 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 
    2、2008 年4 月12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相关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3、2008 年4 月26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相关议 
    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4、2008 年8 月14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若干议案,发表 
    了相关独立意见; 
    5、2008 年12 月29 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若干议案,发表 
    了相关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备查。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08 年本人在 
    公司工作的时间超过十个工作日,主动进行实地考察、调研,获取做出决策所需 
    要的情况和资料;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的机会向公司董事、管理层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重大投融资情况等方面的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 
    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治理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 
    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 
    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其他工作 
    2008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2008 年度我没 
    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以上是我在2008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09 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 
    勤勉的精神,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谨慎、认 
    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方便与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 
    人的联系方式:Email: qianxu75@hotmail.com。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 许倩 
    2009 年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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