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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日期:2009-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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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浙天会审〔2009〕856 号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和成公司)截至 
    2008 年12 月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和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新和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 
    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新和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新和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 
    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执业准则要求我 
    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第 2 页 共 8 页 
    我们认为,新和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 
    如实反映了新和成公司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09 年3 月19 日第 3 页 共 8 页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现根据贵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6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由主承销商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04 年6 月2 日采用全 
    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41 元。截至2004 年6 月9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402,300,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18,711,162.2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3,588,837.78 元。该募集资本 
    业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浙天会验[2004]第42 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4 年9 月28 日经公司董 
    事会二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开设了9 
    个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使用募集资金时,履行严格的申请和审批手续,由具体使用部门(单位)填写资金使用申请 
    单,先由财务负责人签署,再经副总经理签署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公司募集资金于2006 年 
    12 月31 日前已全部投入使用完毕,开设的9 个银行专户在募集使用完毕后已均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2005 年10 月,公司将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由原来的7 个调整为4 个。由于公司募集资 
    金项目实施用地未能及时得到批复,经公司董事会三届第六次会议及股东大会2005 年第三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用自有资金对年产80 吨维生素A 棕榈酸酯项目、年产22.5 吨维生素 
    D3 项目和年产1000 吨乙酸芳樟酯项目进行投资,将上述三个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含 
    2004 年已分摊的公用基础设施的投资),全部用于扩大后的年产500 吨虾青素(益生粉红素)第 4 页 共 8 页 
    微囊项目(该项目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大前为年产6 吨虾青素技改项目)。从而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原来的年产80 吨β-胡萝卜素项目、年产6 吨虾青素技改项目、年产80 
    吨维生素A 棕榈酸酯技改项目、年产22.5 吨维生素D3 技改项目、年产30 吨辅酶Q10 技改 
    项目、年产1,000 吨乙酸芳樟酯技改项目和年产700 吨β-紫罗兰酮技改项目变更为年产80 
    吨β-胡萝卜素项目、年产500 吨虾青素(益生粉红素)微囊项目、年产30 吨辅酶Q10 技改 
    项目和年产700 吨β-紫罗兰酮技改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仍为35,295 万元,相关变 
    更项目的计划投资额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复同意。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总额无差异。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董事会于2004 年10 月22 日召开的二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将部分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额度为6,000 
    万元,根据流动资金实际需要情况及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调剂使用,使用期限从2004 年11 
    月1 日起,每笔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 个月。在此期间,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额度,也未超过使用期限,并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到期后, 
    经公司董事会三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继续将不超过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05 年5 月1 日至2005 年11 月1 日。在此期间,公司实际 
    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额度,也未超过使用期限,并执行审批手续。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 
    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年产700 吨β-紫罗兰酮技改”生产的产品直接用作本公司β-胡萝卜素项目的原料, 
    未对外销售,预期收益反映在β-胡萝卜素项目的收益中,故与“年产80 吨β-胡萝卜素项 
    目”一起合并计算收益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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