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978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
公司提交的《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
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
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将有关材料报
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并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