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拟定于2009年4月15日(星期三)在江苏宝应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会议时间:2009年4月15日(星期三)上午9:30,会期半天
(二)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三)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宝应县公司六楼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2009年4月8日(星期三)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股东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七)参加会议人员
1、截止于:2009年4月8日(星期三)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有权委托他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审议事项:
1、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0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6、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2009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8、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9、关于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11、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08年度薪酬情况的报告
1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度薪酬方案
13、关于公司申请增加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1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5、关于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九)股东参加会议办法
1、股东大会登记
(1)现场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于2009年4月14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到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2)书面登记
股东也可于2009年4月10日(星期五)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3)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址:江苏省宝应县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书面回复地址:江苏省宝应县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25800
电话:0514-8248896
传真:0514-8248897
联系人:范先生
2、现场参会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股东参会回执及授权委托书附后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3、回执及授权委托书:
回执
截至2009年4月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宝胜股份"(600973)股票股,拟参加公司二○○八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议案及审议事项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一 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 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 200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四 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五 200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议案六 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七 2009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议案八 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九 关于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议案
议案十 关于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议案十一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08年度薪酬情况的报告
议案十二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度薪酬方案
议案十三 关于公司申请增加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十四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十五 关于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委托日期:2009年月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2.若股东不在上表对每一审议事项作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股东代理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