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
长陈永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
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本次
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会议
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华统集团有限公司、郑健、郑勇、张凤莲及公司子公司北
京彩易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签署《投资协议》。
根据《投资协议》约定,在相关方对北京彩易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及公
司向相关方转让部分北京彩易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后,公司持有北京彩易达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将由 51%降低至 23%,北京彩易达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将不再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
注: 关于与相关方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 备查文件
本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4 日